2012年1月17日 星期二

今天看完電影「The Social Network」, 在這裡說上幾句最適合不過. 縱使奪取多個獎項, 對不起, 我不懂欣賞這齣戲, 不想用「文化差異」來做託詞, 對白又多又快令我根本不能了解細節才是技術原因. 於是我又重頭再看一次, 用暫停鍵來研究中英字幕, 才勉強領會其中美國文化獨有的: 個人的奮鬥是永遠被歌誦的 (姑勿論其初衷為何); 原創性是所有讚譽的證據 (但主角用來寫程式的工具Apache或Perl也不是他們發明的呀!); 能不能賺錢好像是成功與否的唯一標準 (我突然想起: 2009福布斯富豪榜中有墨西哥的大毒梟). 所以, 只要你自己想出好點子來賺到大錢, 你就是美國人心中的英雄. 但我更喜歡那些能放棄高薪厚祿到落後地方幫助別人的, 能犧牲個人事業回家照顧親人的, 為造福人類把藥方公諸於世, 對! 他們不是英雄, 他們是聖人, 是入世菩薩.
 ·  · 24 April 2011 at 00: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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